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度)
2016-12-27 15:35:00  来源: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云龙”奋斗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 

  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把维护安定和谐作为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平安云龙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网络犯罪、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类、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7443人,审查批准逮捕2203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6738人,起诉486701人。对涉黑涉恶犯罪从重从快打击,依法对毛波、毕聪等13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毒、组织卖淫、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件,办理非法持有、买卖、制造枪支、弹药案件1621,办理以国家“1040工程”名义非法传销、涉案金额千万元案以及涉案54人的特大网络盗窃支付宝充值卡案等重特大案件。 

  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犯罪。在区委政法委统一领导调度下,集中力量审查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141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12人,法院判决1423人(含往年起诉案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追赃和资金兑付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成立心理咨询团,耐心接待来访群众,释法说理,成功处置各类告急访、集体访,未发生一起因检察环节办案存在问题导致上访事件或矛盾激化等情形。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保障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全面推进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在司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包案责任制、带案下访巡访制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9件。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救助刑事被害人4名。 

  积极推进美丽徐州建设。集中办理市区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665人。在对田建国、厉恩国污染环境犯罪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两名被告人赔偿当地政府因处理含铅废物产生的费用13余万元。该案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形式成功起诉并判决的污染环境类案件。针对污染环境案件大多因非法处置废旧铅酸电池引发的情况,积极进行类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被省委办公厅采用。总结此类案件的办案经验再次被省委办公厅采用。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办案力度,抓好犯罪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15人,大案率为100%,立案人数较上年同比上升60%,挽回损失514万元。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77人,较上年同期数量上升130%。集中查办涉农征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77人,确保了国家征地补偿资金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案查处原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夏季、原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处副处长杨根喜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查办1名社保领域人员滥用职权,致使相关人员提前10余年领取养老金,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50余万元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介入重大工程预防,检察长宣讲团先后走进市农委、市水利局、市轨道交通一号线狮子山站暨黄山村改造项目动迁指挥部等,开展专项预防26次。注重源头治理,结合办理村干部利用资产管理混乱漏洞实施犯罪窝串案,向区委农工办提出“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四条建议,引起区委高度重视,区委相关部门先后研究出台四份文件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大走访”活动,到20余家单位问计问需,提升预防服务质效。与邮政公司建立协作机制,成立“预防邮路”,扩大社会化预防覆盖面。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严格依法监督,防止冤错案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3件次。立案监督22人,经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件(含2014年监督的案件),其中3件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法加强审判活动监督。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新增程序规定,积极参加庭前会议3次,利用庭前会议解决分歧问题。简易程序案件出庭330件,实现出庭率100%。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依法、规范行使检察监督权,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依法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履行驻监检察职能,参加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核查及庭审607人次,参加监区安全检查24次,与服刑人员谈心120人次,办理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对收治和解矫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30余名超期羁押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核对,督促相关机关尽快办理。对323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与动态管理。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为民服务更加周到便捷。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各项便民措施,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月等活动,走访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联系点和社区联络检察官制度,切实把为民服务理念融入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3月,我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获全市“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金牌服务岗”荣誉称号。 

  检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成立深化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今年以来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查询网和案件自助查询机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72条,法律文书507份。注册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全面展示云龙检察工作新进展新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截至目前已经发布22期,其中一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 

  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更加专业规范。与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乐助社会工作事务所合作,将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通过司法社工、团区委、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努力,目前3名未成年人被附条件不起诉,2名被判处缓刑,3名被从轻处罚,相关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刊发。在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民政厅共同开展的2015年江苏省青年公益项目大赛中,该项目荣获一等奖。联合团区委打造“阳光家园”挽救边缘青少年项目,被授予“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事例奖”。1名干警被评为“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授予“徐州市最美爱心妈妈”称号,1名干警成为共青团江苏省委主导的“江苏省名家报告进校园讲师团”成员。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在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下,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执法信息1386件。办理涉及与行政机关配合案件131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5人,其中11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打击犯罪合力成效显现。主办了云龙区法学会 “两法衔接”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着力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食品市场安全管理新方法,联合徐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云龙区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会签《关于开展维护食品安全试点工作意见》,并在食品城天龙市场设立维护食品安全联络站,通过与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相互配合,切实发挥维护食品安全领域正常秩序的作用。 

  五、加强“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形象 

  紧紧围绕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组带头学、带头讲、带头查找解决问题,引领和带动全体干警坚守职业良知和法律底线,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丰富内容,扩充载体,加强文化熏陶。8月,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狠抓司法能力提升。狠抓岗位练兵,成立读书会,开展“每月讲坛”、“读书月”活动。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制,开展新老干警“一对一”传、帮、带。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专家来院授课,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取经。制定青年干警轮值接访实施方案,组织青年干警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轮值接访,在群众工作一线锻炼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竞赛活动,1名干警被评为“首届全市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在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中,我院有1名干警被评为“十佳公诉人”,另有2名干警获评“优秀公诉人”。 

  狠抓规范司法整治。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多方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我与规范司法的故事”征文活动,举办了“我与规范司法的故事”主题汇报会,切实让规范的理念入脑入心。深入排查问题,对2014年以来1109件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摆出98件案件中存在各类问题124个,针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严密细化办案工作流程,加强办案流程监督,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自身规范司法。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标。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加强检务督察,对日常管理和司法办案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通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在全院开展专题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稳步推进科技强检工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支撑和保障力度。完成涉密信息网络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测评。加大职务犯罪侦查设备投入,提升办案的科技化水平。在全市率先建成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警示教育基地,信息化预防迈出新步伐。建设融法制宣传、案例警示、用法维权和心理矫治等功能于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验基地,通过实物、多媒体展示、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 

  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执法检查、观摩听庭、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活动。坚持每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发送《云龙检察手机报》,已累计27期。10月,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14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帮助很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需进一步落实;打击犯罪、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应对职务犯罪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的能力有待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务公开还需加大力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待加强,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专家型人才比较缺乏;检察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不高,科技强检工作还不适应司法办案需要。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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