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心间——人性化办案,从快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2018-03-14 09:10: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收到徐州市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移送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云龙区院细致了解了具体情况:在押人员李某某患颈部恶性肿瘤,需住院进行治疗。云龙区执检科遂及时发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目前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并住院接收治疗。

  被告人李某某,男,196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被告人李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7年8月18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22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经调查核实,在押人员李某某在侦查、审查起诉供述稳定,在押期间表现良好,目前被告人李某某患有颈部恶性肿瘤,看守所不具备治疗条件,急需到专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经与云龙区法院沟通后,报分管检察长批准,遂向云龙法院制发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后被人民法院采纳,将被告人李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该案件的办理既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是我院执法办案人性化的又一体现。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