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苗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苗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苗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被告人苗某某到徐州市云龙区某地下停车场等多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117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2年4月13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苗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苗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苗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2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被告人苗某某到徐州市云龙区某地下停车场等多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117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