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治理成效,近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云龙区交警大队探索在醉驾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评估机制,开启醉驾综合治理新篇章。
“请大家遵守交规,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依次通行。”“假期出行注意安全,请礼让行人。”清明节假期,在徐州市动物园、彭祖园、云龙湖旅游景区等交通、人员密集区域,部分犯罪情节轻微的醉驾人员身穿文明城市志愿者马甲,自愿参与到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中。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犯罪嫌疑人悔过自新、增强社会责任感,该院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相关规定,围绕社会公益服务内容、过程、考察评价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制作《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醉驾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登记表》等,在交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醉驾人员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评估机制,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文明交通执勤、社区服务等公益服务活动,使上述人员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后果、获得公众接纳和认可、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感谢检察机关和交警大队给我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机会,让我能够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今后一定以案为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绝对不能酒后驾车。”参加完公益服务的醉驾人员赵某表示,切实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害,并真诚表示悔罪。结合赵某在公益服务期间表现,该院依法对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后被法院采纳。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通过检警携手,不断推动醉驾案件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评估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依托该院轻罪治理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打造具有云龙特色的醉驾治理模式,为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