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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
2019-07-04 11:04:00  来源:检察日报

  无论“恶棍”还是同事,她都一把标尺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

  

  31年前,14岁的湖北鄂州姑娘李晓宝背着自家水田里产的20斤大米,走过20多里山路,走上求学道路,成为全村第一个大学生,并一步步成长为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检委会委员。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她穿着崭新的检察制服回家,全村人都来看她。带着乡亲们的嘱托,带着检察人的信仰,从检24年来,李晓宝时刻呵护着这份初心,用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崇高的职业操守,践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每个案件都精雕细琢

  工作至今,李晓宝先后办理了700余件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把900多名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台,无一错漏。她记忆最深刻的,是1997年刚走上公诉岗位时办理的第一起审查起诉案件。

  1997年,以收废品为生的张家兄弟因涉嫌收购公安机关追查的赃物被移送审查起诉。“这兄弟俩口碑不好,经常‘顺手牵羊’,群众很厌恶,公安机关也想依法惩治他们。”受案后,同事“善意”提醒她说,“如果没有什么大毛病,就起诉出去。”

  初出茅庐的李晓宝严格按程序分别提审兄弟二人,仔细询问案情经过,两人均再三辩解不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证明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的证据仍然存在明显瑕疵。李晓宝据此提出存疑不予起诉的审查意见,院检委会研究后同意,决定不起诉。

  “要不是你主持公道,我们有100张嘴也说不清。”兄弟俩最终被无罪释放。当夜,李晓宝久久难眠,她认清了职业的价值,更加认清了公平正义的分量。从这天起,李晓宝便时常对自己说:“一定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直到找出真相。”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她都仔细审查、执着求证,绝不凭好恶、凭感情决断。

  2004年,鄂州市莲花山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当地有名的“恶霸”肖某被人砍死。案件告破后,公安机关定性为“‘黑老二’洪天金与肖某争夺‘黑老大’地位致其死亡”,13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李晓宝阅读了厚厚的9本卷宗后发现,虽然表面看证据确凿、口供详实,但洪天金和肖某少年相识、情同手足,杀人动机和理由不够充分,且佣金来源不明。但提审中,洪天金斩钉截铁地表示“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更让李晓宝心头疑团重重。

  退回补充侦查,案情仍无进展,李晓宝开始了艰难的一次次提审。其间,一个嫌疑人提到的细节让她大吃一惊。原来,案发7天前,洪天金曾在郊区上过一辆涂有“检察”字样、尾号为“36”的警车,回来后即开始着手筹划“教训”肖某。经调查,真相浮出水面——为争夺建筑工程,曾和李晓宝在基层检察院共事6年的“36号车”司机洪星策划了此案。

  铁证面前,李晓宝果断选择了向犯罪分子亮剑:包括洪星在内的4名漏犯落网,洪星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被最高检评为“百优诉讼监督案件”。

  精雕细琢才能查出真相。一桩桩“铁案”的成功办理,为李晓宝赢得了“细节专家”的美誉。

  不断学习做个好“匠人”

  1999年,李晓宝报名参加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当时的她已是院里中层干部,本身又是重点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吃老本”。但她却说,能够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成功指控几起复杂疑难案件,顶多是名业务能手,尚不能称为优秀公诉人,更谈不上检察业务专家。唯有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正确运用法律,成为一名技艺高超的“检察匠人”。

  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如高中三年发奋苦读那般学习“狠劲”,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领导学,向知名律师和法官学……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打磨检察“利剑”。

  复习备考硕士时,孩子才两岁。忙碌的工作,繁重的家务,让她精力有些跟不上。但她却困难面前不低头,压力面前顶着上,认真复习,潜心备考,成功考取了母校的硕士。

  坚持不懈的学习让李晓宝不断提升。在湖北省第一届优秀公诉人大赛中,她一举斩获了省“十佳”的荣誉,并代表湖北参加全国公诉人大赛。经过层层选拔,她一路过关斩将冲进决赛,最终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她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不断学习才能做个好匠人。”正是对学习不懈的追求,才让她技艺日益精湛,在公诉席上如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

  去年年底,李晓宝成为一名“二孩妈妈”。即便是怀胎十月期间,她也不忘抓紧学习,常常下班后对着隆起的肚子背诵新修改的法条。她幽默地说,这样做,一来可以时刻保持学习状态,避免自己“一孕傻三年”;二来也是非常好的胎教方式。

  无私无畏守护公正

  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光有精湛的技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人情、关系、金钱的牵绊往往成为检察职业生涯、检察“初心”的考验。

  2009年9月,副县级女干部程某因涉嫌受贿7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程某在侦查环节已经认罪,但在起诉阶段,她动起了为自己减轻罪责的心思。提审时,她突然提出没有收那么多钱,其中5万元在案发前已上交单位。第二天,律师就送来了一张程某单位开具的5万元收据。

  紧接着,市里一位领导的秘书打来电话,说市领导很关注程某的案子,要她主持“公道”,还程某一个“清白”。当天夜里,一个远房伯父也提着烟酒来她家里“走亲戚”,请求给他个“老脸”。一位曾经资助她上学、多次帮她渡过难关的老家亲戚,也提着厚礼登门说情。

  但李晓宝毫不犹豫逐一婉拒。她说:“无私无畏才能守护公正。”

  最终,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正义得到伸张,但却换来了老家亲戚一句“李晓宝不讲良心”的评语。

  那天,李晓宝回到老家沙窝乡,神情落寞。父亲边听缘由边给她煮豆糕。父亲老了,满头白发。如往常一样,吃完饭送她到村口,父亲说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本分。听完父亲的话,她的心里更加释然了。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首届“湖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全省十佳检察官”,第五届“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获特级奖章一次,一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近年来,李晓宝获得的一个又一个荣誉正是对她“用匠心守护初心”的最佳注脚。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