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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新模式
2018-11-30 11:02: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崭新而又任重道远的工作。如何让公益诉讼工作掷地有声?如何当好公益诉讼的“守护人”?如何高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面对这些问题,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模式,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

  敢于亮剑,积极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老百姓安居乐业最基本的权利保障,云龙区检察院注重加大食品、药品领域监督力度,让公益诉讼成为维护公众食药安全的利器,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7月,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知名餐饮服务平台,上线的诸多商户存在不按规定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甚至出现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具有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该院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者是否申领、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监督量化分级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目前,已有229家商户被责令下线整改。

  勇于担责,当好公益诉讼的忠诚守护人

  “要扮演好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的角色,充分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云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在进行案件监督办理时强调。2017年5月,某采石厂未经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即进行采石活动,损害了地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从而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如此一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但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部门仍未完全充分履职,对水土资源的侵害仍在进行。2018年10月24日,云龙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依法全面履职。

  这是该院首例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与到庭审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现场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举公益诉讼之旗,积极打响守护碧水蓝天保卫战,在这首例的背后,是该院主动融入大局,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结果。

  重于举措,积极探索公益诉讼“金点子”

  “您好,检察院吗?我有一条线索要举报……”

  就这样,一个举报电话推动了检察建议实施。据该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某片区拆迁过程中,有11人用虚假手段骗取国家补偿款。该院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存在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风险,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从而避免了1400余万元国家拆迁补偿款的损失。

  据悉,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首位“开门人”,该院对提供线索的这位“有功之臣”发放了徐州市首例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公益诉讼工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该院党组认为,不能只单纯依靠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线索,要内外联动实现多赢共赢效果,更重要的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为此该院主动发挥内力,充分借助外力,积极探索公益诉讼“金点子”,切实开展一系列公益诉讼活动。

  吕青检察长深入辖区多个街道办事处,结合该院办理的案例向500余名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宣讲了公益诉讼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认知;今年5月初,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民生检察提升年”之“公益诉讼举报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方式。同时,该院组织民行干警在街道进行公益诉讼现场宣传,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向老百姓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为了提高群众参与公益诉讼举报的积极性,该院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公益诉讼线索奖励制度,出台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方便社会公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该院依托官方微信号,开设了公益诉讼举报平台,举报人使用手机即可轻松实现随手拍、一键举报。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5件,协助市检察院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6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有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6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避免经济损失140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云龙区检察院将继续前行,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铸造公益诉讼利剑,重拳出击保护民生,共同为强富美高新云龙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