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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驱车三百公里为被害人家里送去救助款
2018-02-11 09:45: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非常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扶救助,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教导小陈,将救助金用于她学业、生活上的开销。”被救助人小陈(化名)的祖父拿到救助金时眼含热泪、哽咽地说道。2月1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驱车三百多公里,来到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某村陈某某家中,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发放给了被害人陈某某家属,同时送去新年的祝福。

  去年7月份,在徐州市某服务大厅内,被告人李某某酒后因琐事与陈某某产生言语争吵,继而发生厮打。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将被害人陈某某头部撞击墙壁,致被害人陈某某晕倒在地,并脚踹被害人陈某某胸部,后被害人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某未向被害人家庭支付任何赔偿,被害人的父母年老、多病且无固定收入,还要抚养陈某某的女儿,此次事件给这个家庭造成沉痛打击,现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小陈家庭的困境后,主动帮助小陈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但考虑到河南离徐州较远,小陈爷爷奶奶需在家照顾小陈和小陈叔叔的两个孩子无法出远门,经检察长同意,检察官们在过年之前,主动将救助金送到小陈家中。
  近年来,该院控申科为了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效率,不断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切实践行“执检为民”理念,积极完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体系,实现被动转主动。通过有效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传递了司法温暖,体现了司法关爱。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