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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把脉”促提升|云龙区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听庭评议活动
2024-05-23 08:45:00  来源:共产党员网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



为不断创新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思路举措,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全覆盖+实质化监督检察办案,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度融入检察实践中,近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对该院2024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常规抽查,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该院检察官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评议。

一、参与案件评查 审查办案质量

评查会上,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2023年以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详细介绍本次评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及评查结果运用。

人民监督员抽取11个案件作为评查对象,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查阅纸质卷宗、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现场问询等方式,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释法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客观公正的评查,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同时,还就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提升检察官履职水平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将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通过外部监督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是促进公正规范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人民监督员汪洋说道。

二、沉浸式旁听庭审 监督出庭公诉

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房某某盗窃案等4件案件全过程旁听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观摩和评议。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履职行为进行全程监督,认为公诉人在节奏把控、辩论逻辑、释法说理等方面重点突出、应变自如,指控犯罪精准有力,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实现个案公平正义的外部监督保障,案件质量评查、听庭评议等活动则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能、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举措。云龙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听庭评议活动,让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的视野中进行,体现了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自信与担当。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要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