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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探索——以密云县检察院为例
2019-09-17 09:48:00  来源:检察文化宣传网

  检察文化,从管理学的意义来讲,是指检察院经过反复实践所形成的该院特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思想情操等内在品质的结合体。在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下,基层检察文化作为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单指精神层面,还包括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它起源于基层干警,发展在当代,体现着检察制度与地方特色的巧妙结合。基层检察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一部分,检察制度构成其强有力的核心部分,它的外延包括检察物质文化、检察行为文化、检察观念文化、检察管理文化、检察制度文化和检察精神文化等,它源自于底层,来自于基层民众,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具有传承和延续的特征。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不是一个泛泛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行为,下面笔者结合密云县检察院工作浅谈基层检察文化建设。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的现状及不足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显著。一是重视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二是重视科技强检,实现办案工作的精确化;三是重视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随着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干警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丰富了内涵,展现了检察机关的新形象。

  然而,文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首先“文化育检”的理念还没有普遍确立,对检察文化的内涵外延的认识不够清晰;其次,检察文化建设大多自发开展,还没有统一的指导;再次,检察文化建设的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影响了检察干警参与的积极性。

  二、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检察文化建设是时代的必然,文化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是时代精神在检察系统的具体化,它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检察实践活动的深入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与国际接轨已成为当前主流。

  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事业的客观要求。检察文化具有引导、协调、凝聚、实践功能,通过干警提高自身素质,与公众形成互动,发扬团队精神,紧跟时代步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从而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检察官与腐败份子的较量,说到底是文化的较量。基层院的文化建设,应当围绕文化这个核心,从内到外实现转变。文化建设的根本是人力资源管理。对基层院领导干部实行道德管理,要求他们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官”先做人,既要讲党性、讲政治,又要重人格、重名节,以德立身、以德辅权、以德树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团结的表率、廉政的模范,以才服人、以德化人、以身正人、以行率人,从而产生巨大的磁场效应,确保检察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对中层领导干部主要实行责任管理,要求他们对自己部门的工作目标直接负责,“超额”奖、“欠账”罚,荣辱与共,使部门工作的发展状况与他们的利益直接挂钩。对普通干警主要实行知识管理,引导干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开展诸如提高演讲、写作、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实践活动,不断发展、提高和完善自已,使每个干警做到“接到案子会办、拿起笔杆会写、面对听众会讲”。

  四、密云院开展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密云县检察院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直接从检察文化的功能入手,把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实践意义的工作思路。

  (一)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投入产出相配套。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2009年度,密云院自主研发网络学习课件56个,在线学习5000学时,完成课程1700余门,举办在线培训8次,参加干警4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信息化手段的教育培训功能。辅助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检察员考试、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努力培养具有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检察人才,09年司法考试通过率50%,检察员资格考试通过率67%,4名干警通过主诉检察官考试。

  (二)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积极储蓄骨干力量。密云院刘东海入选北京市政法委人才库,李如君入选北京市市政法委“十百千”人才库;青年干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徐尉作为高检院从全国检查系统选拔的日语专家,被高检院派往日本任国际交流员;资深检察技术专家张金山获得高检院鉴定人资格证书。2009年,刘东海获得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傅桂春荣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另外,6名干警获得首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20人荣立三等功,60余人获得各层次嘉奖。

  (三)办公办案方式再创新,实现整体效率提高。密云院在全市检察系统首先开展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对原有制度全部按该体系标准进行了重新整合,用系统的方法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强化,并引入了案件督察制度,建立了更加规范的工作流程。民行检察工作实现了“一案一表制”、“专家智囊团”、“基层化”等创新发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上创新了“信息通报机制”、“案件分流、跟踪联系机制”、“息诉罢访联动机制”、“多元化调处机制”等机制体制;创新制作了“密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年度诉讼监督考量表”等。09年度北京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中期考核中,干部工作、纪检监察两项工作在全市排名第1,队伍素质能力在全市排名第5,组织宣传工作在全市排名第6。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体现人性化管理色彩。密云院通过读书沙龙、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干警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迎新联欢会、中秋节茶话会、“红五星”扑克比赛、参观顺义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庆“八-一”检察院法院篮球对抗赛、乒乓球擂台赛,台球争霸赛等文体活动。

  (五)由内至外搞宣传,检民联手创和谐。密云院选派素质过硬的优秀干警担任全县部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与密云县职业学校进行“检学共建”,共同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展示了检察官的良好职业形象。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主题举办了检察官系列论坛,在论坛活动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知名学者进行现场点评并与干警互动交流,该项活动经《检察日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密云院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学习的典型。密云院与平谷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主题为“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第三届京津冀检务合作论坛。《内外联合,共同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密云县打击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情况实证分析》等先后发表于《中国检察官》,展现了检察官的学术素养。

  五、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摒弃错误观念。在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问题上,主要存在两种错误的观念:一是文化建设无用论,把文化建设停留在概念层面,不加以落实。二是文化建设无关论,认为文化建设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摒弃这些错误的观念,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化。文化视野中的人,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劳动力,而是有感情、有思想、有个人价值追求的活生生的人,是有无限潜力的人力资源。实施“文化育检”,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从接受新知识、新文化的特点出发,润物细无声,寓教于化,组织和开展文化教育活动。不能强制性灌输,引起大家反感,其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三)坚持刚柔结合,持之以恒。虽然潜移默化体现了文化本身的特点,但仅靠潜移默化和自主学习也是不够的。实施“文化建设”,要制定一些经济上的、行政上的、纪律上的措施,予以保障,同时要注重文化活动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效性的培训原则,坚持用能执行的人和用执行力来评价人,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要求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竞争力的实现并推动基层院的全面建设。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处于探索之中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基层检察机关应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突出特色,注重创新,不搞“大一统”,更反对形式主义,本本主义,一阵风作风。基层检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逐步加以完善。

  (作者单位:北京市密云县检察院)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