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从快办理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使同时被逮捕的夫妻双方中有一人被取保候审,在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家庭的稳定。
2019年4月份,在押人员尹某某与其妻子卢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双双被逮捕。该院执检科在收到律师递交的申请材料后,考虑到在押人员尹某某家中有4岁的幼儿和年老多病的父母急需家人照顾这一特殊情况,遂及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审查程序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执检部门与第一检察部及时沟通案情,详细了解本案侦查取证情况、犯罪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并就相关情节展开讨论;
二、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尹某某家庭真实状况及平时表现,并核查其家庭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最终,该院认为该案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尹某某在该案中系从犯且供述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会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遂向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尹某某于次日被取保候审。
近年来,该院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兼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价值,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