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加强对院聘书记员的严格管理,增强聘用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4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书记员管理专题会,组织省招书记员和合同制院聘书记员学习高检院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全院书记员参加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春丽和政治部副主任朱正东分别讲话。
会上,李春丽提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中所称检察人员已将聘用人员包括在内,意味着聘任制书记员在检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检察辅助作用。在当前形势下,全体临聘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检察人”的标准严格自我要求。同时院检务督察部门将督促抓好对聘用书记员“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她谈到,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临着招考专业化水平低、职业保障缺乏、人员流失率高、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困境。今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对聘用人员的严格规范管理,注重解决聘用人员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难题,加快建立健全云龙院聘用制书记员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适宜的管理机制。一是实行聘用制书记员职业化考培。从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等工作着手,建立规范化的严格考培制度;二是完善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对在司法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将个人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结合起来,促进聘用制书记员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工作规范,打造过硬聘用制人员队伍。完善聘用制人员管理制度,与聘任制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将工作逐项分解细化,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规、问责有据,坚决纠正各种违反纪律和自由散漫行为,提高遵规守纪自觉性。
聘用制人员是检察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规范健全聘用人员管理机制对于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云龙院将持续探索、强化管理,为优秀聘用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职业前景,确保检察队伍的稳定,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