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给我的改过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改过自新!”2020年7月15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宣告室,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隔着手机屏幕对远在外地的未成年人小杰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小杰去年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杰一贯表现良好,实习期找工作误入诈骗机构,稀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因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且真诚悔罪,云龙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附六个月考察期,并为其制定了详尽的帮教计划。
考虑到小杰犯罪成因和个人实际,检察官所附条件侧重于法治教育、职业规划,同时对小杰进行训诫教育,并通过该院检爱e站小程序、书信、家长监督记录等互动方式进行沟通和引导,提高帮教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