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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主体责任
2021-04-19 13:25: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4月1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主持会议,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根平通报了典型案例,并读取了忏悔书,发人深省,旨在给全体人员敲响“警世钟”。

  吕青以“六个正确认识”对全体人员在查纠整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自己,想一想身份。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醒地认识自己检察人员的身份,不断强化个人行为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持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二是正确认识权力,掂一掂分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是把“双刃剑”,要慎重用权,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等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正确认识名利,算一算成本。要事事出于公心,算好人生几笔帐,时时秉公执法,绝不能以案谋私,确保检察权不“霉变”。

  四是正确认识言行,查一查小节。个别检察人员会因思想麻痹、一时糊涂,在工作中大而化之,未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未注重工作及生活中的细节问题,便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五是正确认识监督,照一照镜子。要把纪检、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当作一种警戒,看作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不足,闻过则纠,有错即改。

  六是正确认识责任,紧一紧发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绝不仅是党组和检务督察部门的事,每个领导都有责任,每个部门都是主体,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

  吕青强调:“教育整顿已经进入查纠问题环节,全体检察人员要增强政治自觉、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顽瘴痼疾整治方案的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积极配合、及时报备,圆满完成查纠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