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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获评优秀等次
2021-08-27 17:30: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云龙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和各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强化责任担当,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内设各部门各司其职,主动认领任务,以有力举措对反馈的11类31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切实做到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经区委督查评估组量化考核评估,认定区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优秀等次,总评得分位居小组第一。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讨论推进整改工作措施。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逐项逐条地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明确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通过了具体整改方案,并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品质,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不遮不掩直面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全面提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

  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巡察反馈意见中11类问题,细化分解为31项具体整改任务,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要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坚持四个结合,扎实推进整改

  院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整改中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与检察工作开篇布局相结合,纳入院党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相结合,齐抓共管、一体推进;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结合,以改革的勇气抓整改,以改革的方法促整改,真正汇聚起巡察整改、创新发展的强大正能量。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坚决摒弃走过场、敷衍过关的思想。对需要继续努力、标本兼治的顽疾,弄清事实、查明原因、找准对策、持续加压,拧紧整改责任链条,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有关创新工作机制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