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10月19日上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部署“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根平提请研究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就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责任分工、报送内容、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明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支撑材料收集和报送各项规范,对各部门细化任务分解,确保创建台账等资料定期、定量、高效报送,以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全区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按计划时间节点高效、高质、顺利完成。
金爱晶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省对市、市对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我们来说,也是探索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一要加强思想重视。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过问和支持市域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改进,切实把合格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要确保创建质量。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研究《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明确推进举措、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确保所有创建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要强化督导考核。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形成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的同时,全力配合专班督导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好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