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云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琦在清风苑“务实”APP平台,围绕《危险物品类危险作业罪的司法适用解析——以顾某危险作业案为例》进行网络直播授课。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公安分局、云龙区法院以及云龙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代表开展同堂培训,全程线上观摩授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采取法益保护前置,新增危险作业罪,并将“现实危险”作为入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罪名认定、证据标准、案件处理等问题上仍存在些许争议。直播课程中,冯琦以云龙区检察院办理的徐州市首例已判决的危险作业案为主线,重点讲述了与老百姓生活最为贴近的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存储”方面的危险作业罪,将引导侦查取证、完善指控证明体系、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等司法办案活动生动呈现,并就如何把握危险作业罪犯罪构成、厘清“现实危险”认定及证明标准、延伸案件办理综合治理效果等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读,为本地区以及其他地区的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高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行路径参考,课程内容受到了诸多法律同仁的关注和点赞。
网络直播授课结束后,冯琦来到“务实”同堂培训示范课现场与参训人员进行研讨交流。
“对于现实危险‘千钧一发’的紧迫性应该怎么判断?”
“危险作业罪与其他事故类犯罪在适用上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行刑衔接需要注意哪些?”
大家结合自身的工作困惑踊跃发问,冯琦逐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干货满满。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网络直播课程、同堂培训等模式,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培训格局,以更具有专业性、时效性、针对性的精品课程带动司法办案水平的提高,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