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拒执”案件办理能力,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12月12日上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爱晶对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荣凯担任审判长。公安民警代表、法院干警代表等20余人观摩庭审现场。
庭审中,金爱晶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结合负有执行义务、有执行能力而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法律意见,发表了逻辑严密的公诉意见,就拒执犯罪的犯罪构成、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进行充分阐述。
“生效的裁判文书不是一纸空文,它代表着司法的权威,任何负有执行义务的公民都有依法及时履行的义务,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金爱晶检察长从犯罪成因、行为危害及回归社会等方面对被告人许某进行了训诫、教育,深刻剖析了拒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希望被告人能够以案为戒,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切实担负起赔付义务。被告人许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尽快履行判决义务。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均获法院判决采纳。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云龙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为云龙区建设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