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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检察官以案释法:租房那些“坑”不得不防
2023-03-30 17: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叮咚”,手机来信。小秋(化名)打开微信,赫然看到自己被拉进了群聊,里面还都是陌生人。未等小秋发问,群里弹出了一条消息:“老板交不起房租跑路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来,该群聊是由同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组建的,群里都是相关的房东房西。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房地产经纪公司“高入低出”的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一天,在网上浏览找房的小秋看到了一家心仪的公寓房源,于是他根据找房页面指引拨通了业务员的电话。“您好,这套现在可以看房。”在业务员的带领下,小秋一边看房一边询问租金。让他惊喜的是,这家公寓的租金比市面上同等档次的要便宜几百块钱。 “我们公司收租金只接受半年付或年付,但如果您付一年房租,可以优惠到直接免2个月租金哦。”小秋查看了业务员提供的“房东委托书”,上面写明了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房东的确有3年租期。业务员不断热情推销,再加上超值的优惠,小秋没多犹豫便签了合同,一口气付了一年租金2万余元,几天后便开开心心地搬进了新居。

  然而时间才过了4个月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该房地产经纪公司老板卷款跑路,业务员也不知所措,索性把签约的房东和房西拉到同一个群,让大家自行解决,只留下群中被害者们面面相觑。小秋找到了自己的房东,两人随即商议报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调查出这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专干“高入低出”并借此盈利。究竟什么是“高入低出”?2021年11月底,曾经做过房产中介的谷某某与陈某接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两人商议盈利方式即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房东,跟房东签约两到三年的房屋委托管理,每季度付房东两个月租金。之后,再将房源信息投放到各找房网站、软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租客签约并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收、付房租的时间差来赚取“差价”。

  高价从房东处租房,再低价转手出租给房西,怎么看都不像赚钱生意,谷某某等人当然也没有这么傻。“我跟谷某某说好了,先按这个方式做三个月,能做到哪算哪,不行就散伙跑路。”陈某在供述中如实交代了自己并没有打算长久做这个生意,而是要靠“高入低出”快速来钱,幻想着哪怕之后出了岔子,溜之大吉就好了。但美梦仅持续了半年,公司在漏洞百出的经营下资金链断裂,两人匆匆卷款逃散,终被警方抓获。

  据检察机关审查,谷某某、陈某合伙在无锡市成立三家门店,伙同招聘的店长、业务员50余人,仅在2022年1月至7月间,共计从房东处租得房屋200余套并出租,导致租客因无法继续履行租房合同而损失2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好房好价让人心动?切忌冲动勿忘查证!各位消费者在租房时如需要中介服务,应选择正规、连锁的大型房地产经纪公司,遇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要求一次性付清半年或一年等大量租金的房源更要谨慎,切勿贪图优惠反入陷阱。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