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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检察官以案释法:冒名21年!错误的婚姻登记终撤销……
2023-04-28 17:0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婚姻登记,事关婚姻关系保护和婚姻家庭制度巩固。与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注册、子女入学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日前,当事人李静(化名)和她以“冒名”身份生活了21年的丈夫,终于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结婚登记。

  错误的婚姻登记难撤销

  21年前,已怀有身孕的李静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便偷偷拿了堂姐的户口簿,随后用堂姐身份和男友领取了结婚证。同年11月女儿出生后,李静用“结婚证”顺利为女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为什么我的出生证明上母亲信息不是妈妈的名字?”面对女儿不止一次的询问,李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每次见到堂姐,都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眼看女儿慢慢长大,纸终究包不住火,而且自己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困扰。经过多次思想斗争后,一天,李静拎着水果来到堂姐家,和她吐露了一直窝在心里的秘密。被蒙在鼓里的堂姐听后大发雷霆,两人的关系从此形同陌路。

  2022年4月的一天,李静来到当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坦白了自己的身份,申请撤销这份冒名的婚姻登记。可让李静没有想到的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回复:婚姻登记材料齐全、程序合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或无效婚姻情形,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随后,李静又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以此来证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认为该案不构成重婚不涉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时效已过,也未予受理。

  上门求助检察机关解难题

  事情顿时陷入僵局。“难道要和丈夫冒名过一辈子?”无奈之下,李静在律师的协助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交了法律监督申请材料。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向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调取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时提交的原始资料,并向其邻居及家人进行了案件调查,发现该案属于冒名婚姻登记的情形。民政部门只能撤销法律明文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登记,当事人确实无法通过行政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将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来办理该案。”在丹徒区检察院组织的案件汇报会上,承办检察官姚磊说。

  得到案件受理的消息后,李静内心又重新燃起希望。鉴于案件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政策问题,2023年1月,该院邀请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及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等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纷纷就该案办理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后,该院立即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2023年2月7日,民政部门对相关情况核实后,正式依法撤销了李静的结婚登记,并对李静进行了相应的惩戒。在拿到民政部门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后,李静重新领取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结婚证,与此同时,也对自己之前冒名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

  检察建议助力构筑

  婚姻家庭保护“同心圆”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针对故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打通了检察监督与行政衔接的堵点。”

  “居民个人身份信息受法律保护,案件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结婚登记缺乏法律效力,检察院应当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要推进虚假婚姻登记行为综合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温度和力度。”

  ……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