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要求,实现毒品预防整治全覆盖,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主题为“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公安、邮政、海关等单位代表30余人走进云龙区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职能,畅谈意见建议。
走进云检,零距离感受毒品危害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在市院的领导下,依法办理一批寄递毒品案件、以‘上头电子烟’等为名目的新型毒品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代表们来到了云龙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方位了解该院在预防、打击、治理毒品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认识毒品的特性及涉毒违法犯罪的危害。
“通过参观,我们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打击预防毒品犯罪方面的良苦用心,各项举措务实亲民,能够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毒品危害,自觉筑牢抵御毒品防线。”代表们对该院禁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流程及所担负的责任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走进法庭,亲历式体验警示教育课堂
为了更生动直观地了解毒品犯罪,代表们来到了云龙区法院旁听了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该案由云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李铁林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张某某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讯问,用ppt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效地指控犯罪。庭审结束前,围绕毒品危害性,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最后,法庭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检察官出庭活动进行了监督评议。“通过组织庭审旁听,加深了社会各界代表们对刑事检察工作的理解与监督,也增强了检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与司法公信力。”代表们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作出的努力,对公诉人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在精准指控犯罪的同时,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走进群众,亲民式宣传禁毒知识
禁毒普法教育宣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随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及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民警来到了云龙万达广场开展禁毒知识宣讲,打响全民禁毒“守卫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展板展示了大量传统毒品及新型毒品伪装的照片,告诫群众们毒品的危害和如何识别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现场反应热烈,互动频繁,切实做到了普法在身边。
“我家孩子刚刚高考结束,检察院这次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很及时,让刚刚走出象牙塔的孩子们放松不放纵,避免误入歧途。”“以前总觉得毒品就是电视里放的海洛因、冰毒,感觉离自己很远,没想到其实毒品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有可能伪装成糖果、邮票、电子烟等等,检察院真是给我们上了一课!”来往的群众表示,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毒普法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禁毒工作需要全力以赴、久久为功。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厉行禁毒方针,利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治罪与治理结合,扎实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一步筑牢禁毒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