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法治副校长的聘任证书,我深感责任重大,不仅要将法律知识讲给孩子们,更要全身心全方位投入守护校园安全活动当中,不负学校的重托。”
11月12日,徐州市潇湘路学校初中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讲座活动中,云龙区检察院团支部书记宋春雨接过学校的聘任证书,向学校和学生们庄重承诺“法治护航”,并为八年级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座。
课堂上,宋春雨以“守护校园净土,法治护航成长”为题,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犯罪类型、如何保护自身等方面,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哪些”“涉及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有哪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讲解了学生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使学生们对法律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随着讲课以及互动参与的逐渐深入,检察人员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学生们积极举手发言,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我们该怎么反抗校园暴力、如何保护自己?”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坚决反对校园欺凌,自觉远离不良行为,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讲座过后,团区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向学校师生发放反诈及消防安全宣传彩页,号召学生认真学习,并与家长共同防范,共同守护财产与生命安全,守护孩子们平安成长。
潇湘路学校初中部王老师表示,讲座精彩幽默,对青少年成长十分有益。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可以加大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深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守护校园净土。
随后,法治副校长与校领导开展座谈,周广为副校长说,法治副校长进入校园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希望法治副校长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帮助学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教育,积极参与学校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助力学校高质效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结合“净土佑苗”专项行动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