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国迎来了第四个宪法日,这也是中共十九大之后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响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宪法日主题,江苏省徐州市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部队官兵等共40余人旁听庭审,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冯琦出庭支持公诉。
本次观摩的是一起诈骗案的刑事案件庭审,被告人马某某2017年2月至4月期间,单独或与卢某某(已判刑)等人经预谋后,先后多次在徐州市多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多个大学等地,编造外籍华人的虚假身份,谎称自己的银行卡因故无法使用或因故无法将所持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以自己急需用钱事后偿还为名,向被害人借取现金,骗取被害人现金人民币共计6700元。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马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2000元。
邀请人大代表等走进法庭观摩庭审不仅是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的活动之一,也是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公开的常态工作,旨在更大范围内普及宪法法律、倡导法治,用看得见的方式全力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推动云龙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