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近日,已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某、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郭某、刘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郭某、刘某经预谋后,利用被告人郭敏担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徐州绿地加油站站长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调整加油机计量器精度,并通过相应方法使加油机加油时计量器不跑表的手段,共同侵占该公司共计价值24万余元的成品油。
依法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