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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2022-04-15 11:23: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 日在徐州市云龙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吕 青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勇担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重任,紧紧围绕云龙区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中心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更高水准的检察办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犯罪。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9件358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2件665人。其中,审查批准逮捕163件244人,依法提起公诉396件562人。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盗刷境外人员电子钱包案、公安部督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大要案,依法对王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犯罪。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大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全院干警冲锋在前,深入3个社区、11个防疫点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严厉惩处涉疫犯罪案件,提前介入6件,提起公诉7件7人。在办理曾某某以出售口罩名义诈骗犯罪案件时,引导侦查人员远程取证,固定电子证据,犯罪数额由最初认定45万元增加至134万元,该案被表彰为全省典型案例。火速开发上线“云龙微检察”办案辅助小程序,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法律文书签收等工作,将疫情对司法办案的影响降到最低。

  坚持把防控风险放在突出位置。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22件,提起公诉37人,涉案金额达10.3亿元。办案中,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追赃和资金兑付工作,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检察官入网进群,定期推送典型案例20期,在线答疑解惑100余次。严格按照“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监督”的要求,对159件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作出处理,实现群众信访事项七日内件件有回复。积极与区司法局协调选聘人民调解员,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刑事和解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加细致的检察举措助推高质量发展

  紧扣区委“1356”工作布局,积极作为,精准履职,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发挥检察官工作室作用,在大郭庄、翠屏山片区征迁现场为群众解读拆迁政策和法律法规,让拆迁群众吃下定心丸,促进阳光拆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促进和谐拆迁。围绕拖延6年之久的28户非法用地影响征地拆迁问题,在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听证会议基础上,持续与市有关部门、区法院、项目指挥部协调配合,妥善拆除非法用地约1万平方米,既化解了信访风险,又推动了行政非诉执行积案的顺利进行,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工程推进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采取驾车冲撞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妨碍拆迁的被告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并快速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严厉打击伪造材料骗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7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落实保护营商环境的不起诉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评估办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及其程度,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全年共对民营企业犯罪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13件25人,稳定就业人群1800余人。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26件41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涉案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延伸工作触角,通过专业咨询,引导涉案的科技型企业申请设备软件类著作权7个;通过深入调查,向涉案企业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23份,督促企业改进风险内控制度;通过组织座谈,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企业所在地政府共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扩大生产。细致开展风险排查研判,针对小微企业急于融资易受骗、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不规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多发等问题,进行类案分析,提出治理和防范对策。

  着力保障脱贫攻坚战。突出对因案致困家庭的救助,联合民政部门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衔接机制,重点对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交通事故中未取得赔偿的当事人和事实孤儿进行救助。全年共救助3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通过支持起诉方式撤销了困境儿童何某某(化名)母亲的监护权,并帮助解决其家庭户籍登记问题。制发《检察关注函》,推动市民政部门将强制医疗领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依规纳入“困境儿童”范围,使这类儿童每月生活保障从最低282元提高到1640元,同时在医疗救助、教育保障等政策方面得到更优的照顾。

  三、聚焦主责夯实主业,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灵活运用监督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打造诉讼活动监督的“优化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全年共对侦查、审判和行政机关开展法律监督120件(次),查办了原徐州市公安局矿业分局南岗派出所所长马某徇私枉法案。在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监督中,通过深挖细查,将该犯罪嫌疑人在其他案件中安排他人为自己顶罪的事实查清,提请抗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坚持和落实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依法对20名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加强版”。围绕繁荣新城区,推动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议督促卫生监督部门强化公共直饮水点水质检测,保障了水质安全。与区农水局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护河新机制,通过与相关部门配合,促使违建当事人拆除河道违章建筑1200平方米,推动了顺堤河整治工程顺利进行。及时发现诉讼案件中的涉税问题,建议税务部门强化了对民间借贷案件利息的征税工作。

  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的“升级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率100%。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起诉率达到67%,同时对不捕、不诉及临界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全面开展训诫工作,促使其迷途知返。针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督促履职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及“优秀法律文书”,以此为背景拍摄的微视频《药方》,在“学习强国”展播。联合公安和医疗机构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区妇联引入专业力量,启动“曼乔护苗亲职教育”项目,发出全市首份《督促接受亲职教育令》。开通“睿直播”,定期举办线上法治教育直播课堂,受教育学生达2万余人。启动了青少年体验式禁毒宣教项目,获省禁毒办、团省委“双百计划”立项,并在全省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四、坚决扛起政治任务,以更严标准的检察创新完成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试点工作。

  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理想信念更坚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属性。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检察长讲党课、班子成员扎根支部带头讲述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分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学习教育过程管控,采取辅学制,进行“双评估”,组织“三走三问一讲一讨论”活动,开展全方位谈心谈话,促使干警不断学思践悟,激发干警守初心、担使命、作奉献的不竭动力。

  以正风肃纪为依托,刀刃向内治顽疾。制定12项文件整治顽瘴痼疾,把管理做到刚性。突出“严”的基调,明晰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适用的140种情形,解决实践运用中尺度把握不准、操作性不强问题,提醒谈话20人次。拿出“实”的举措,为干警设置“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制定文件强化防止违反“三个规定”管理监督,运用“云龙微检察”办案辅助小程序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交往行为,得到中央政法委、全国试点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推广。

  以规范公正为标尺,责任担当强发力。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助力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注重补强法律监督短板,着力改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多次推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会商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会签9件文件,实现:对不捕、不诉案件动态跟踪,监督撤销久侦未结案件22件;对暂予监外执行全程监督,发现1例暂予监外执行违法情形,依法监督对其收监执行;对审理期限和羁押期限有效监督,促进超长期案件及时审结。努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案件补充侦查工作,减少案件延期和退查,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轻罪案件办理周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比”等主要业务指标实现“三升三降”。

  以对标先进为抓手,能力素质再提升。深入推进“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精选10名身边的榜样,对20名青年干警开展“传、帮、带”,鼓励干警比学赶超、争做先进,带动全院干警聚力服务大局,聚焦监督主业,刻苦钻研业务。我院有3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在全国发布,4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全省发布,涌现出全国“法治进校园”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指导老师、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全市政法杰出卫士和全区政法标兵单位等先进典型,全院共3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8名员额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更好地改进了工作。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公正握在手上,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7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1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牢记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必须技高一筹的自强要求,深挖细查追诉漏犯,调查取证维护公益,释法说理息诉维稳,我们一路前行,坚定执着,为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区委对我院领导干部提拔、交流7人次,新招录8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区政府专门拨付专项经费,支持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区人大、区政协通过组织视察活动、听庭评议,既监督我们依法履职,又为我们点赞鼓劲。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保障的力度、精准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改进;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监督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十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1356”工作布局,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成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中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发展大局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服务新城区建设,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履职,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等工作的保障。围绕保市场主体添活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和把握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经营,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深入推进产业转型,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稳妥办理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犯罪案件,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促进高端服务业健康发展。助力促消费扩内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强迫交易等犯罪,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称心。主动融入美丽云龙建设“三年行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促进老城区市容环境整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为我区绿化、美化、文化“三化工程”添砖加瓦。

  二是围绕和谐稳定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强化政治担当,毫不动摇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投身“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活动,围绕“治本”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风险预警、督促和反馈机制,结合办案对重点领域、行业和节点加强研判,精准施策,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地。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用心处理好每一次群众来信来访,推动涉法涉诉矛盾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网格”活动,从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检察工作切入点,为群众提供分类化、多元化的检察服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实施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零犯罪、零辍学、零被害”阳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衔接配合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司法救助效果的跟踪随访,尝试开展以经济救助为主,心理救助、技能培训等为辅的多元化救助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救助效能。

  三是围绕公平正义强化高质量法律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快推进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加强执法司法办案各环节的衔接和制约监督,助力提升法治云龙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摒弃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本着司法良知,综合天理、国法、人情,把群众身边的“小案”抓实,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度。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和适用质效,真正实现“节约司法资源”“推动案结事了”的立法效能。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重点,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抓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督促支持行政机关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开展窨井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同时,积极、稳妥办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发挥检察作用,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云龙模式”。

  四是围绕人民满意锻造高质量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作为全体干警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的有机融合,确保检察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坚持教育整顿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一体推进,继续在强化固本培元中升华试点成果,在攻坚顽瘴痼疾中扩大试点成果,在推动长效常治中巩固试点成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试点成果。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专业化建设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丰富和充实“小课堂”,深入推进“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突出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提升比拼赶超的良好氛围。坚持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优化办案质量评价指标,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做到责任分明,可追能溯,倒逼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绘就新画卷。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业绩,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守护者,为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中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