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度)
2016-12-27 15:31:00  来源: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云龙区建设“徐州领先、江苏争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城区的奋斗目标,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引领,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公诉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称号,全省检察机关政治部主任会议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相继在我院召开现场观摩会。 

  一、围绕服务全区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把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205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2766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办理了我市近年来最大的一件涉毒、涉枪案件,批捕12名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刑事维权第一案,9人盗窃“网银”案,9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5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以及使用“地沟油”生产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18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大要案。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成立专门机构,集中力量审查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27件。积极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充分发挥检务接待大厅宣传教育、情绪疏导和检察官约见等综合功能,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成立心理咨询团,耐心接待来访群众,释法说理,及时开展情绪疏导。目前已成功处置急访、集体访十余次,未发生一起因检察环节执法存在问题导致上访事件、矛盾激化等情形。 

  三是积极做好风险排查和维稳工作。坚持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推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全面推进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及时妥善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前置维稳审查研判工作,在案管受案环节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形成一套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流程。完善控告申诉环节接访分类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确保接访到位、处理到位,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次办理环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推进“四项排查”工作,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二、严肃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加大力度不放松,依法惩处不手软,惩防并举,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腐败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22人,人数较去年同比上升4.8%。查处了医疗卫生系统、邮政系统职务犯罪窝串案,城市建设拆迁、商务管理等领域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并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特大案。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总结职务犯罪规律,积极提出预防对策,供党委参考决策,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签批意见。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平台,组织开展全区首届廉政宣传短片征集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教程进党校等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崇廉、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社会文化氛围,推进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做深做实重大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共同启动“行贿犯罪预防工程”,并在我省第一条推行标准化施工的高速公路项目高芜高速公路(江苏段)推行“五个一”预防套餐,收效良好。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一是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把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中是否漏人、漏罪等情形作为立案监督重点,把是否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超期羁押、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逮捕或不捕决定等作为侦查监督重点,切实加强“两个监督”。 

  二是依法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推行精细化量刑建议,实现案件建议率100%,量刑采纳率在97%以上,有效减少量刑畸轻畸重现象,通过量刑的公开化实现程序的公正性。办理的一起抗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二届“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不断提升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受理申诉案件29件,立案2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0件,改判5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并被采纳8件。 

  三是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履行驻监检察职能,参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审听证704人次,参加监区安全检查12次,与服刑人员谈心200余人次。依法运用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机关、刑事侦查和审判机关权力运行中的瑕疵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均促成有效整改,确保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全心全意执法为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努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多措并举,搭建新阵地。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促进执法专业化和一体化。设立专门的刑事办案工作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室”,惩罚、教育、挽救三管齐下,被涉案人亲切地称为“爱心小屋”。积极搭建互动平台,开办中学生“家长学校”,定期在江苏师范大学开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在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和团区委支持下,与大学生创业园共同设立“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努力帮教失足未成年人。积极与文化行政部门协作推行涉未成年人犯罪网吧黄牌警告机制,努力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社会化。 

  二是内外融合,形成新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召开证据制度座谈会,制定出台《侦查人员出庭规范》,并付诸司法实践。尝试建立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逮捕案件分析评价机制,慎用逮捕措施。监所部门结合公诉环节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探索开展非监禁刑可行性诉前调查机制,从源头上把好社区矫正对象“进口关”,目前已成功实施三例。设立律师阅卷室,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阅卷服务,确保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 

  三是延伸触角,探索新方法。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在民安、绿地南等社区设立联络检察官,了解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最基层。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在辖区内三家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以此加大社会矛盾排查与化解力度,提高预防普通刑事犯罪水平。加强与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配合,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坚持固本强基、提升素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形象 

  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为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把牢事业航向。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收看学者专题讲座,开展微型党课、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规范日常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检意识。 

  二是更加注重提升执法素能,炼精办案本领。坚持不懈地抓好素能培训、岗位练兵。积极组织参加全市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读书会、学习小组等平台,邀请各类专家授课,交流工作体会。开展新老干警“一对一”传、帮、带,加快年轻业务骨干的培养步伐。 

  三是更加注重自身监督制约,守好廉洁底线。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检务督察等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宣传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更加注重机关作风建设,永葆公仆本色。大力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打造标准化检务接待窗口,让检察服务“零瑕疵”。在一站式检务接待大厅新增设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窗口,张挂《服务百姓“零障碍”十条禁令》、检察机关工作流程图,推行“不懒散、不推诿、不生硬”和“带笑脸、带真诚、带认真”的日常工作准则。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检察工作才能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才能发挥得更加充分,检察事业才能永葆青春。检察事业的进步发展,离不开代表们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需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够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待加强,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专家型人才比较缺乏;检察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高,科技强检工作还不适应执法办案需要。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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