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徐州市强制医疗监管大队正式进驻徐州市强制医疗中心,为确保交付收治活动规范进行,近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建议下,强制医疗监管大队与东方人民医院就收治环节各自工作职能进行了细化。目前已有三名强制医疗患者得到规范收治。
在强制医疗患者的收治过程中,强制医疗监管大队具体负责为患者办理收治手续,包括交付文书的审查、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等,而东方人民医院负责对强制医疗患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检查身体状况不适宜收治的,由强制医疗监管大队暂缓办理收治手续。
通过明确医疗、监管部门收治环节各自的工作职责,告别以往由医疗机构代为履行监管职能的局面,确保交付环节各项监管职能落实到位,有利于杜绝交付不及时、交付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的司法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