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确保“四大检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云龙检察院院党组带头坚守岗位,全院检察干警以及工作人员到岗到位,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贡献检察力量,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有序办理案件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月6日,云龙区院首次利用“云龙微检察”小程序对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此次讯问利用小程序检察官功能,建立检察官、值班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三人案件空间,利用多人视频功能对嫌疑人采取讯问,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官与律师、犯罪嫌疑人的接触,极大限度降低了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检察官首先通过小程序案件处理后台,将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信息录入系统,通过姓名、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方可进入,讯问过程中,检察官针对案情做了简要陈述,并询问了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最终,通过发放告知书、文书送达功能,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其他文书文件。
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检察官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与公安就案件审查不足问题联系沟通,做好案件审查工作。目前,已办理批准逮捕案件3件,提审犯罪嫌疑人3人,通过“云龙微检察”小程序平台,办理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件。
规范案件管理 做好案件受理、阅卷工作
案管部门根据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怎么办?最高检作出明确部署》等通知要求,结合本院案管工作实际,细致排查案件受理、案件送达、电子卷宗、案件查询、律师接待等防控风险,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非接触式”工作措施。
疫情防控,案件不停歇,作为检察机关的案件接收窗口,案管部门绝不“歇业”,案件的受理、卷宗的流转等,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人员接触。设定专门工作窗口,与公安机关人员交接案卷、文书,减少内外人员直接接触,对案管大厅做好每天两次消毒、关门开窗通风工作,要求大厅工作人员佩戴好手套、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并对受理的案卷采用酒精喷雾消毒,防止卷宗作为传播载体成为感染源,确保筑牢抵御病毒“第一道防线”。
通过“12309网上检察服务中心”、“云龙微检察”小程序系统等网络服务平台,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办理案件查询、阅卷申请、意见听取、文书送达等活动,消除人员接触隐患。2月3日以来,共受理案件6件20本卷,接待律师申请阅卷5人次。
回复举报信件 12309网上服务中心要知道
疫情防控期间,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停接待来访人员,如有来访诉求,可通过“12309网上检察服务中心”、致电来信、“云龙微检察”小程序等方式进行反映。2月5日,服务中心接到群众诉求信件1件、网上诉求3件,均已依法处理并回复来访人员,做到了件件有回复。
云龙微公益 守护“疫情”下的生态环境
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形势下,云龙区院第一时间处理了一起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举报线索。疫情防控的当前,生态资源领域的保护也义不容缓,“云龙微检察”小程序里涵盖“云检微公益”子程序,可直接通过手机操作端上报关于公益诉讼方面的举报线索,方便、快捷,智能化的操作拉近了检察官与大众之间的交流距离,减少了繁琐的交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