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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网络会议传达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3 09:25: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月2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门召开网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院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对做好全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并通过《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全院检察干警以及职工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市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本院办公室),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联防联控、信息收集报送以及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

  三要加强管理,严格排查。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做好防控排查工作,自觉遵守发布的各项防控举措,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主动报告自身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密切接触人员身体状况,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办公办案场所和车辆消毒,合理设定就餐方式,为干警正常上班提供必要的防疫物品、药品等保障措施,加大对进入办公大楼所有人员的管控,严格执行体温检测、询问登记、佩戴口罩上班等制度,确保办公办案场所安全。充分利用该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透明地发布、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举措,引导检察人员和社会公众科学理性对待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努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防控氛围。

  四要依法履职,维护稳定。要立足检察职能职责,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主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沟通,对涉疫情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出庭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商远程提审方式。对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力司法震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借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仿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职能等妨碍公务案件,编造、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等涉疫情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供检察护航。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