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撰写的《强制医疗解除程序若干问题探析》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2020年第3辑登载。
我国强制医疗制度对被强制医疗人实行的是无期限式医疗、监管,其“解除”不仅意味着强制医疗程序的终结,也宣告了被强制医疗人的人身自由得以恢复。而现行法律对解除程序规定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具体操作性,在程序启动、解除标准认定、监管职能落实等方面阻力过大。云龙区院通过对强制医疗出口不畅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找解除难问题成因,建议建立相对不定期的强制医疗制度,并在现有解除程序上对启动申请、解除标准、后续照管等问题进行完善,确保被强制医疗人“进得来,出得去”,确保强制医疗社会防卫和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医疗诊断活动的检察监督,对于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建议启动解除程序,切实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检察实践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