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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护理假”:合情合理又合法
2019-06-19 10:16:00  来源:中国法治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5日称,从今年2月1日起,独生子女在父母(60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享受每年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看护假、护理假期间,员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1月5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中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快速增多,独居、孤寡的“空巢老人”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陆续进入老年,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数将增加到2亿多,占到老人总数的九成。瑾年来,为鼓励年轻人常回家看看,如北京鼓励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南京、广州等地也有企业推出“孝顺金”制度;苏州、南京等地养老院及护理院,也推出鼓励子女探望老人的奖励制度。虽然看护假、护理假等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执行。但是笔者认为“护理假”并非可有可无的“附赠品”,而是彰显我党对百姓的人文关怀和空巢老人的心理疏导。为了让政策福利实施落地,而不一张“空头支票”,还需要我们政府出台配套措施为政策添砖加瓦。

  首先,政府应该担起“尽孝”的责任。国家只有能够及时有效地服务人民,才符合现代国家要求。要求国家关心民生关心养老,要求政府“尽孝”,是一种责任回归,并非分外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国家对于所有负责赡养老人的子女都应进行补贴,以尽政府“尽孝”义务。

  其次,加强社会养老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重点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以及推动在养老和医疗机构中优先使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鼓励财政补贴家庭和个人购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最后,企业、政府机关等工作机构要正确倡导员工将“护理假”用在实处,真正发挥该项假期的作用。在企业经济利益与员工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只有持续加大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类似“孝老假”、“孝顺金”等制度才可能“落地”,做到合情合理又合法。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