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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2018-05-30 14:04: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2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某某以诈骗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陈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11月2日至29日,被告人陈某某在QQ空间中以免费送手机为名,通过微信收取被害人运费、保证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374元,后利用被害人急于索回已交费用的心理,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扫码退款”的方式,要求被害人用支付宝将被告人陈某某发给被害人的二维码进行扫描,盗窃被害人支付宝内钱款共计人民币9275.7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