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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下沉”一线直接办案
2017-04-13 09:31:00  来源:

  “我是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我叫吕青。因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希望你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将你盗窃犯罪的事实简要阐述一下。”4月7日上午,在徐州市看守所内,云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正在对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

  2017年2月19日零时许,犯罪嫌疑人胡某对停放在云龙区某银行门口轿车内的物品实施盗窃。经认证,盗取的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7159元。另查明,2003年3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提审过程中,吕青以娴熟的审问技巧,紧紧围绕起诉意见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详细讯问,认真听取了胡某的供述与辩解。该犯罪嫌疑人对指控事实与证据也均无异议。随后,吕青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对讯问笔录进行核对并让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 

  检察长“下沉”一线办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要求,也是对江苏省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积极响应。 

  据了解,这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该院首例由检察长担任公诉人深入一线办理的案件。 

  吕青表示,今后检察长“下沉”一线办案将会成为一种常态,检察长直接办案是以实际行动促进检察队伍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标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有利于增强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