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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检察:连续第五届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01-19 16:55: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继2007—2009、2010—2012、2013—2015、2016—2018年度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后,连续第五届获此荣誉。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检察特色,强化工作措施,融入业务工作,以多样的文明载体和丰富的活动,促进检察工作与文明建设砥砺共荣。

  推进文化育检,唱响文明主旋律。以喜闻乐见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抓手,开展“检察官辩析会”、“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的竞技交流比赛,开拓自我展示空间,展现干警精神状态。结合特殊时间节点组织清明节烈士陵园祭奠、五四青年节团建、重阳节乡村行、元宵节送关怀等主题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的检察文化氛围。

  主动服务大局,提升检察贡献度。出台《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确定32项检察为民重点任务,让一件件惠民实事落地、落细、落实。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共秩序等重点工作,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了解基层民情民意,让文明创建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践行文明理念,彰显检察新担当。坚持文明规范司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发展壮大“阳光剧社”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整理发布典型电信骗术,自编自导自演《“检”说防骗三部曲》情景剧,积极创建“无诈社区”。疫情期间深入社区防疫点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主动承担急难险重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征迁“检察官工作室”、无偿献血等活动,提高云龙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营造文明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设立干警文体活动室、图书室、笑脸墙等“文体角”,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和精神内涵。专辟“王杰精神文化长廊”、廉政文化走廊,增强干警崇廉拒腐意识。加强荣誉室建设和建立检察官展示平台,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使命感和荣耀感,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之风引领新时代检察发展,将文明创建“软实力”真正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硬能力”,全面发扬“忠诚、担当、创新、奉献”的新时代“云龙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谱写云龙检察事业的新篇章!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