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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卫东:刀枪不入的“钢铁侠”
2021-11-25 11:32: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他像冰,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似水,对群众充满温情;他如钢,是刀枪不入的‘钢铁侠’,别想对他有半点腐蚀……”日前,记者在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采访时,干警们对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卫东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任卫东凭着崇高的个人品格和过硬的业务素养,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调研人才库、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律师说:庭审最不愿碰到你

  曾经有一位律师对任卫东直言不讳地说:“法庭上最不愿意碰到你当公诉人,你就不能让着我们一点吗?被告人及家人都看着我们呢!”

  一次次庭审、一场场辩论,任卫东坚守在公诉人席上,“指控内容不能有任何差错”的信念,让他成了众多辩护人眼中公认的“最难缠的公诉人”。

  2020年,巨野县检察院办理了上级指定管辖的董某某等人涉黑案,任卫东和五名同事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该案。他提出160余条意见,有力引导了该案的调查取证。后公安机关以董某某等3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送审查起诉。

  任卫东受案后经审查,发现其中有两人因年龄等原因应不负刑事责任,并认为涉案犯罪团伙组织结构相对松散,在一定区域、行业内未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且董某某等人不符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遂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10个罪名对3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在庭审前,任卫东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26名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任卫东与30余名辩护人经过五天的唇枪舌剑,以扎实的前期工作、法律功底、充分的庭前准备和法理情融合的公诉意见,使郭某某等3名不认罪的被告人当庭表示:“我认罪认罚,真心悔过,希望得到宽大处理。”至此,仅有集团首要分子董某某拒不认罪。

  2020年11月30日,法院分别判处3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董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8月2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犯罪嫌疑人说:案子千万别到他手里

  “我们‘号’里的人传言,案子千万别到检察院的任卫东手里,他办的案子没有翻案的余地!”任卫东在讯问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时,听他说过这样的话。没想到,这一点很快就应验在了吕某自己身上。

  吕某供述自己盗窃了10辆汽车,但因车辆大架子号码和发动机号码被犯罪嫌疑人磨掉砸上了新号,汽车也改了颜色,公安机关仅查实一名被害人,所以认定一次盗窃犯罪事实,以涉嫌盗窃罪对吕某移送审查起诉。

  任卫东讯问吕某时,向他释法说理,促使他详细交代了盗窃车辆的细节。根据这些线索,通过公安机关向案发地周边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排查失主线索。经补充侦查,共查找到5名被害人,检察机关认定吕某5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经三次庭审,吕某对指控事实先供后翻,两度更换辩护律师,庭审辩论激烈交锋,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吕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官说:他公诉的案子很省心

  “任卫东公诉的案子很省心,平常办案中有什么疑难问题,我们也总愿意和他唠唠,他是我们本地刑事领域的‘一本通’。”巨野县法院刑庭的法官这样评价任卫东。

  2018年,任卫东办理了菏泽市首例孙某等6人“套路贷”案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仅认定犯罪嫌疑人诈骗0.6万元、敲诈勒索9.5万元。

  任卫东经过细致审查,认为无强制手段非法取得的财产均应计入诈骗数额,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等强制手段取得的财产均应计入敲诈勒索数额,最终以诈骗35万余元、敲诈勒索16万余元予以认定。该案被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认定意见,分别判处孙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在办理该案中,任卫东通过筛选孙某的微信信息,发现当地公安分局刑警中队中队长张某(孙某的姐夫)和该中队民警于某,为孙某扣押被害人车辆提供场所、法律咨询服务等,并阻碍对该案的侦查。该线索作为“保护伞”线索移交后,经查证,张某、于某作为诈骗和敲诈勒索共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先后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审查逮捕意见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诉,源于事实;公,自在人心。”20年前,任卫东为自己写下的座右铭,是他始终坚守的执法公正、为民的初心。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任翔)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