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 江苏省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7-11-29 09:59: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09:30:28]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我是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杨其江,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我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新闻社、正义网、中国网、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交汇点、江苏法制报、省广播电台、现代快报、扬子晚报等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的记者。省检察院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副检察长汪莉、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陆军、新闻办公室主任陈兴生、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姚广建、民事行政检察处员额检察官杨帆、刘丹。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个环节:一是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向大家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由出席发布会的检察人员回答大家的提问,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现在,请汪莉副检察长发布。

 

  [09:36:07]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相继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深入推进的检察改革赋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更多的职责,民事行政检察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越来越被社会大众所了解,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数量逐年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上发挥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著。随着信息化技术在检察工作中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需要与信息化技术实现深度融合,既要在信息化辅助办案方面进行探索,也要在信息公开方面谋求更加便捷有效的方式,增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并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让案件当事人能够及时准确的获知案件的办理情况,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

  一、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介绍

  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检察职能主要是:贯彻《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等。行政检察职能主要是:贯彻《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开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等。

  [09:45:01]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法律监督各项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诉讼监督主业,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740件(不包括复查案件)。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中,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2件,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7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48件;终结审查197件。在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中,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44件,法院已采纳550件。在审判人员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378件,法院已采纳234件,移送可能涉嫌犯罪线索1件。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二是认真总结推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做法,全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高检院部署,认真遵循法律、司法解释及高检院相关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突出抓好线索摸排、诉前程序、案件审批、出席法庭等案件办理的重点环节。今年1至6月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前程序案件247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4件;今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新立案341件,其中,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截至10月底)。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01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83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801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588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余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1.5亿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56亿余元,有效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三是以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化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职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共1718件,比去年大幅增长。积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02件。四是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省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省院民行处联合控申处、案管处出台《受理办理复查案件座谈会议纪要》,规范复查案件的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省院民行处专门成立信息化建设暨信息公开小组,积极推进民行检察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辅助人员管理等工作机制,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职责分工,并通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办案能力。

 [09:56:02]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实现江苏的“两聚一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产权保护力度,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民行检察队伍素能建设,不断推进民行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建立智能辅助监督办案系统,全面强化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代表职能。

 [09:59:52]

  二、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

  省检察院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融入智慧检务的大时代,通过建立案件信息短信发送平台和完善江苏检察“网上检察院”民行版块,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切实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和准备,省院将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3”即对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2”即除传统的发送文书、普通平面媒体之外,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1、重要工作信息公开。

  省院及时对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条线开展的各类专项监督活动、调研活动、司法服务活动等职责履行情况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

  2、办案情况分析公开。

  省院每季度总结分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各类民行检察专项业务工作,形成各种综合性的办案工作信息如案件态势分析、案件领域分析、案件监督情况分析等进行发布。

  3、个案办理信息公开。

  对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或者涉及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弱势群体私益的支持起诉案件、虚假诉讼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省院将在不涉及国家利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办理的相关情况及法律文书。

  对于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省院将主动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办理信息。此外,省检察院还计划建立更加便捷的民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供案件当事人查询检察机关民行案件的受理时间、检察机关案号、承办部门、承办人、办理状态、结案时间、处理结果等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信息。


 [10:04:50]

  (二)信息公开的新方式

  此次民行检察信息公开的新方式包括案件信息短信推送和江苏检察网“网上检察院”中的民行版块。

  1、案件信息短信推送

  案件信息推送是通过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获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和当事人信息,在民行部门的受理、分案、审查、结案等流程节点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当事人可及时获知其案件的民行收案时间、承办检察官姓名、中止审查时间和结案处理情况。

  2、“网上检察院”民行版块

  江苏检察网“网上检察院”中的民行版块包括“工作职能”、“办案流程”、“综合信息发布”、“重要案件发布”、“法律法规”及“留言”功能。省院民行处通过以上版块,将民行部门的检察职能、办案流程、重要工作信息及重要案件信息予以公开,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的职能运行情况,人民群众也可以利用上述民行版块中的“留言”功能进行法律咨询或者对民行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省院将及时作出反馈。

  各位朋友,同志们,我省民行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和配合,也离不开新闻媒体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我的努力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支持,我省民行检察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谢谢大家!

 

 [10:09:50]

  刚才,汪莉副检察长向大家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并书面发布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在以往工作中,重刑事案件信息公开、轻民事行政案件信息公开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知情权、监督权的需求,我们江苏检察机关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案件信息短信发送平台,完善江苏检察“网上检察院”民行版块, 在受理、分案、审查、结案等流程节点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受到广泛好评。这方面情况,汪莉副检察长在刚才的发布中已经作了相关介绍,让大家对我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

  下面,发布会进入第二个环节,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新华社记者提问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陆军回答记者感兴趣的有关民事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江苏法治在线记者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现场与检察官交流

 

部分检察官与记者们互动交流

                                                                                                       

[10:30:50]

   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上的提问就到此为止,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在会后与我们省院新闻办沟通,继续交流探讨。会上也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典型案例,这方面的情况,如果大家感兴趣,也可以与我们新闻办和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同志进一步沟通交流。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作为与老百姓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部门,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依法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依法履职、保护人民,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心、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推动新时代江苏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