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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强制医疗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实施监督
2020-06-04 17:16: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病情诊断检察时发现,因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加之疫情防控期间,室外活动明显减少,强制医疗患者体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维护病区的安全稳定,在该院的建议下,强制医疗中心对一名患肺部疾病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

  经诊断,强制医疗患者李某,因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抑制白细胞的生成,使其免疫系统受到一定的损伤,耐受适应能力较差,易患肺部感染疾病,经专家诊断,李某某患肺部疾病,暂不具有传染性。鉴于强制医疗中心治疗环境较为封闭,且人员活动较为密集,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云龙区院院遂建议院方将李某移至单独病房进行隔离治疗,并时刻关注李某病情治疗情况,一旦具有传染性,立即联系监管支队将其转至传染病医院进行专业治疗。目前,强制医疗中心已将李某安置在一间独立的病房进行隔离治疗,并会同监管支队做好安全防范预案。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在下一步监督工作中,云龙区院将加大对强制医疗患者身心健康的关注度,切实维护好强制医疗病区的安全稳定。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