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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持续更新司法理念
2020-06-09 09:36: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使干警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20年6月5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此次会议以案件剖析会的形式召开,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以各支部为单位,对该院员额检察官袁欢撰写的《一次身临其境,胜过多次“纸上谈兵”》一文中,体现其在办理三起涉非公企业案件呈现出来的“三个效果”统一作进一步研讨分析。袁欢在办理案件时能够主动结合当前各级党委对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在严守司法底线的前提下,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既维护了企业的形象声誉和正常运行,又在办案后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展现了检察人的勇气和担当。文章在省院官微发布后,检察系统内外引发多轮转发。在剖析会上,大家对此展开了热烈讨论并从中借鉴学习。

  会上,各个党员干警对标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及省院刘华检察长倡导的“为党分忧、客观公正、少捕慎诉、精准司法、释放检察善意”的工作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从“司法办案理念是否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统一;是否解决检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六稳”、“六保”重要使命的实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我检视、自我查摆。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强调,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各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应以此次讨论为契机,以袁欢办理的此类案件讨论为常态,引导办案人员对有关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要注意理性平和克制,一定要严格依法,在认定罪与非罪时不能勉强入罪,在从宽从严问题上不能过于极端,积极摒弃传统的、滞后的、不合时宜的理念,克服重入罪轻出罪的惯性思维,树立谦抑的司法理念,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准确把握入罪和出罪的标准界限,并在司法办案中体现人文关怀,让法律释放出它的“温度”。

  此次会议,紧紧围绕“身边榜样力量”展开研讨学习,促进广大干警对更新司法办案理念有了质的提升,大家纷纷表示,司法改革以来,新的检察工作理念只活跃在文件、笔记上,通过袁欢办理的案件,看到了将理念运用到实际案件当中,并取得司法为民的“三个效果”统一实效,通过认真研讨学习,深受启发和教育。经过本次剖析学习,干警们对以后在案件办理中如何做好树立理念转变自觉,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有了更加明确的工作思想。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