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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7-11-03 11:41: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董某以职务侵占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董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董某在担任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门精品专员期间,利用其具有审核精品销售单据的职务便利,与时任该公司配件部门经理的孙欢乐预谋,通过虚拟采购精品、更换精品名称、虚拟精品入、出库的方式,非法侵占艺谷(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该公司供应的精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3842元。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董某在担任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门精品专员、主管期间,利用其具有审核精品销售单据的职务便利,通过在精品销售单据上添加精品的方式,非法侵占该公司的精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8021元。 

  案发后,被告人董某已向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退还部分被侵占的物品及现金人民币6994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