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安排,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签属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
该承诺书根据“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云龙区院实际,针对“不打探案情、不徇私情、规范与相关人员的接触交往、不违规过问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如实记录报告”五个方面进行了允诺,全体检察人员对此认真理解、领会并均签属了该承诺书。
该承诺书的签属是云龙区院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整治顽瘴痼疾的一大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醒全体人员对“三个规定”的纵深了解,加深全体人员对执行“三个规定”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