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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四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活动进行现场检察监督
2020-09-14 09:33: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工作,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2020年9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四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病情复查活动进行现场检察监督。

  病情复查前,云龙区院会同区司法局与徐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对接,就体检流程、体检项目等进行了沟通,医院根据四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身体状况、暂外事由,有针对性地安排了检查项目。病情复查过程中,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对四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身份进行逐一核对,并对检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要求每人每项检查都要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确保病情复查的准确性,防止伪造病历、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该院干警在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以“先兆性流产”为由拒绝接受彩超检查,遂及时进行询问调查,后该名罪犯主动承认其已做过终止妊娠手术,因害怕被收监便未如实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

  针对该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消失,刑期未满”的情况,该院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并建议区司法局在对因怀孕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进行监管过程中,除按照规定每月听取身体情况报告外,还要及时审查医院产检相关证明材料,防止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目前,区司法局已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