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辖区内7岁的小明现在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遂与区妇联联合对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展开调查。
调查中发现,小明的父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在监狱服刑,其母亲已去世。至今,小明跟随其外婆一起生活,但因外婆无业,没有经济收入,面临生活困难问题。经审查,小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过申请后,遂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000元。
近年来,云龙区检察院强化多部门联动机制,着力开展针对强制医疗、服刑人员中未成年子女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司法救助,同时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儿童事务方面的社工,推动儿童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为这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提供帮助,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社会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