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为鉴 筑牢底线——云龙区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教育
2024-06-03 16:54: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5月30日,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国有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某某受贿罪一案在云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邀请徐州市卫健委、云龙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江苏银行等相关单位人员现场观摩,云龙区法院全体党员现场旁听。

  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等环节,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事实,并围绕本案收受干股的时间、金额等控辩争论焦点进行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充分揭露犯罪实质,正确指控犯罪成立。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指出被告人作为国企高管人员,却失去对党纪国法的敬畏,面对诱惑迷失自我,最终以身试法、走上犯罪的成因和警示作用。庭审最后,被告人在陈述环节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起到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通过现场观摩旁听,深刻认识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守住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

  此次庭审,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各区院检察干警对本案进行庭审观摩评议,从公诉人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出庭效果、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

  下一步,云龙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能,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带来的“零距离”警示效果,敲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有效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