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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提起公诉
2018-08-01 16:40: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5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朱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朱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2年6月5日,被告人朱某某与嵇某某、马某某、赵某某(均已判刑)等人经预谋后欲纠集他人持刀、棍前往徐州市某小区恐吓与其争抢出售黄沙、水泥生意的张某甲、曹某某、邵某某等人。2012年6月7日,被告人朱某某纠集魏某某(已判刑),魏某某遂又纠集张某乙(另案处理),张某乙又纠集他人,后上述人员手持棍棒与他人到徐州市某商务城追打张某甲等人未果,后殴打实施装修工作的王某某和杜某某,致王某某和杜某某身体损伤。经徐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头部的损伤属轻微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