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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邹某批准逮捕
2018-08-16 14:38: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9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邹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8年7月22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邹某来到江苏省徐州市某美容会所,以砖头砸坏该店玻璃门,并将店内的一台苹果笔记本、一套台式组装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盗走。经认证,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700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