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冯某某以诈骗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许某某、王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冯某某谎称自己系铁路局副总工程师,并声称认识徐州市相关领导,以借口帮助于某某解决女儿工作问题、帮助于某某弟弟介绍工程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于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018年10月25日,被告人冯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