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窜至徐州市多地,采取翻墙入院、攀爬入室的方式,盗窃受害人曹某甲、张某某等共11户人民币17330元、金质手镯一支(价值正在鉴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17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窜至徐州市多地,采取翻墙入院、攀爬入室的方式,盗窃受害人曹某甲、张某某等共11户人民币17330元、金质手镯一支(价值正在鉴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