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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检察院多措并举 规范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
2017-12-06 10:22: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动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工作的开展,近期,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一系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促进了辖区内东方人民医院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

  一、设立派驻检察机构,规范日常监督工作

  2017年5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驻东方人民医院强制医疗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并同时出台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协作意见。意见要求执检部门每周至少两天驻院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并建立五项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效果。一是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会同公安机关、东方医院,就强制医疗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商讨,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自职责,拟定强制医疗执行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导、检查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情况通报和交流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检察机关、东方医院参加的情况通报会,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发事件发生要随时通报。与公安机关之间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通报。三是信息报送制度。驻院检察室与东方医院强制医疗科加强信息交流合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信息,及时逐级报送。四是法治学习、培训制度。为提高强制医疗医护人员的法治观念,双方形成了对强制医疗医务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对专职的强制医疗医务人员进行法治培训。五是责任追究制度。东方医院负责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司其职,恪尽职守。驻院检察室对因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强制医疗人员脱逃、死亡或伤残等情形的,实行责任追查,必要时追究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二、着眼交付收治环节,注重患者权益保护

  为防止“戴罪”之人利用强制医疗规定逃避应有法律制裁,或普通精神病患者因人为因素被强制治疗等情况的发生,驻院检察室在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检察活动中,严把“交付法律文书、送交执行和收治活动”三个关口,确保强制医疗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准确齐全,手续完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如遇到文书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等情形时,严格依法监督,杜绝违规交付。同时,执检部门还主动加强与本院公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公诉部门在申请强制医疗之前和收到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之后,及时告知执检部门;执检部门在收到告知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缺位。

  三、立足执检监督职能,助力院警协作配合

  强制医疗是针对实施暴力犯罪的精神病人所适用的一种以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为内容,同时又兼具治疗性质的法律措施,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坚持医疗监督与监管监督并重原则。对此,驻院检察室立足监督职能,认真监督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一是针对日常检察发现当时收治强制医疗人员分散在精一、精二、精四区域内进行治疗,不利于强制医疗人员监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云龙区院以书面检察建议方式建议院方改建一个安康病区。同时要求在改建工作完成之前,将现有强制医疗人员集中在一个病区进行监管、治疗,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及监护人员。院方接到检察建议后,在经费紧缺情况下,不等不靠,迅速自筹资金60余万元,对原有一楼病区进行改造,采取加装安全护栏、更换防爆玻璃、安装AB门及监控设施,增加安保力量等措施,基本满足了强制医疗人员的收治、监管安全要求。今年下半年,院方拟将5号病房楼改造为强制医疗病房楼。该楼为独立二层结构,约2000平方米,按照强制病区(病房)建设要求,拟分男、女两个病区,病区内具有接待室、探访室、小型临时法庭、诊疗室、保卫室、视频及语音监控室及医生办公室、护士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隔离病房、活动场所、洗漱间、配餐间、洗澡间、医护值班室、物业操作间等。病房按照规范加装必备安全防护设施,如在病区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病室加设门锁,室内窗户安装必要的防逃、防护栅栏;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控范围覆盖所有病室和患者活动场所,随时掌握患者的动向。院方已经委托中国矿业大学设计院进行了设计和工程预算,大约需要改造费用407万元。改造完成后可以新增床位100张,基本满足徐州市强制医疗患者的收治。二是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部分强制医疗病区的医护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监护方式等同于普通精神病人等问题,建议院方成立专门科室——强制医疗科,对医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然后上岗。2017年2月27日,院方正式设立强制医疗科,制定了《强制医疗科工作职责》、《强制医疗入院制度》、《强制医疗出院制度》、《强制医疗精神障碍临时性离院、转院制度》、《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强制医疗工作流程》、《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三级评估制度》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强制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为每一位病人独立建档。同时,严格规定了专家技术小组会诊、评估制度,建立了三级评估组织,定期对强制医疗患者进行病情评估,保障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院方还为强制医疗病区配备了3名医生(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12名护士(其中男护士5人),3名保安、4名物业工人,以保障强制医疗人员的医疗、护理、安保工作依法依规,安全到位。三是协调督促公安机关派员进驻强制医疗病区。云龙区院吕青检察长亲自与公安分局局长,就派驻东方医院公安警力配置问题进行直接沟通,最终落实由辖区内的店子派出所安排至少两名常联系民警,协助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并为强制医疗人员外出就诊或转诊时提供警力保障。

  除此之外,云龙区院在履职过程中,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及困难,如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经费缺口大,医管欠保障以及安置到位难,解除遇阻碍等。云龙区院将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上报、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力促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更加有条不紊,切实保障强制医疗患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