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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依职权 主动审查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2017-07-03 15:47: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张世国在与云龙区法院联系后,发现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王某某可能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线索,遂及时依职权启动对王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主动抓住办案先机。

  经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件处于审判阶段。被害人陈某某伤势已确定为轻伤,且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其近亲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72900余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备解除羁押的条件。张世国副检察长遂向云龙区法院提出《对被告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对被告人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目前区法院已将王某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有力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