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刑事申诉案公开答复活动,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申诉人张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云龙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扣押的涉案款被认定为违法违纪收入,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上缴财政处理。申诉人不服涉案财物处理提出申诉请求后,云龙区检察院严格审查案件,积极与申诉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进行初步释疑和答复。该申诉案恰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期间,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又列为顽瘴痼疾整治的六大专项活动之一。为化解矛盾,增强公众对涉案财物工作的知情权、满意度,云龙区检察院主动就该案召开公开答复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纪委监委机关人员等参会,监督涉案财物处理工作。
答复会上,检察承办人员就张某涉案财物返还的请求,做出了不支持的公开答复,并就涉案赃款上缴的合法性、正确性进行了充分说理。
人民监督员参会后表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检察院对涉案违纪款物的处置正确、适当,公开答复过程细致、透明。主动引入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这种检务公开效果好,形式新颖,也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
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青表示:“更深度的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是我们在教育整顿期间的探索,现在看反响很好,当事人看到了公正、社会公众看到了公开,对检察机关自身是肯定、是监督,也是继续做好涉案财物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