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张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向云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张某某。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0年至2015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承包经营徐州市庆丰路加油站,方便购买石油成品油的便利条件,在未取得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中石化徐州分公司、中石油徐州分公司及73830部队油库等处购买石油成品油,向徐州贾汪区、铜山区、徐州市区等地加油站,开展石油成品油批发业务,非法经营数额为1400余万元。









